关于毕业证等证件发放领取时间的变化通知
亲爱的同学们:
你们好✊🏽!
为了节省人力💇🏻,提高工作效率🦹🏼,又不耽误同学们领取毕业证等其他证件,现将证件发放领取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🚣🏽♂️:
毕业证(档案)🕒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、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🧑🏼🍳、从业资格证等各种证件的发放领取。
上述证件政府有关部门发到学校后,学校会立即在“陕西杏鑫职业中等专业学校”网站发布通知领取。从通知之日起计算↩️,满月进行专人发放领取。满月后,从次月开始本人前来领取或汇款委托学校邮寄等方式的领取⇾。只在每月的1日至5日发放领取,其他时间不再办理,望同学们相互转告,计划好自己的领取时间。
关于领取证件时应注意的几项具体情况再次做一说明🧗🏼♂️。
1、毕业证工本费🏄。学校为办证单位代收证件工本费,医学专业50元/证,其他专业30元/证🍴。
2🔲、医学类专业学生凡是参加普通中专2013年河南卫生厅毕业统考成绩不及格的,领毕业证前先打电话0917-3224559⏏️,咨询发证老师查询补考科目,查询清楚后再办理发放领证手续。
3、关于相关证件如果本人不能前来领取👨🎓,需要学校帮助邮寄时,需办理如下手续。首先向学校发传真(传真号0917-3245777)。传真内容为①、身份证复印件👩🏿🦳;②✭、需委托学校招生安置中心帮助邮寄的委托书,邮寄的地址🍦、邮编、收件人姓名、联系电话;③、工本费(不同证件,费用有区别)和邮寄费(22元)的汇费凭证🌰。工本费🕤💗、邮寄费汇款至:开户行:宝鸡市农行经二路支行,账户名⇢:陕西杏鑫职业中等专业学校👩🦲,卡号❤️🔥:26370001040001083(在发传真前需办理完毕,尔后将汇款凭证发传真)。
4、委托他人代领时,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,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🤽🏽♂️。
5、凡毕业前各项费用未交清者,须先联系财务办0917-3973193,查明交清费用后方可领取。
6🤨、本人在医院的实习鉴定表未交回学校的同学✋🚴🏿♀️,领证时一并交回方可领取▫️。
招生安置中心地址:宝鸡市火车站广场五星红旗西100米、西立交桥6号
联 系 人🤲🏼: 李 萍
联系电话🔃:0917—3224559
陕西杏鑫职业中等专业学校
招生安置中心
二0一四年元月十六日